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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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教务处汇总抽查,督导抽查并作出评价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2023年秋季学期相关教学资料: 教案、课件等每了课程本学期相关教学资料。提交方式: 为减少工作量,在前期已提交的教学资料基础上,完善更新 (需要修改的部分可以删除后重新上传)“教务管理系统-教师资源中心-上传教学资料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资料,注意教案中已上完课的“课后反思”也需完善。11月9日下班前将自查情况(附件1) 报送教务处。

2.实验(训)使用记录本登记情况。各二级学院组织全面检查,教务处抽查,11月9日下班前将自查情况(附件2)报送教务处。

3.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教师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进行自查,教务处将抽查。

4.教学日志填写情况。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进行自查,教务处抽查。

5.教师听评课情况。根据学校专任授课教师听评课要求,每学期听评课≥10节视为达标,教务处将抽查各学院教师听评课情况。

6.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各二级学院组织全面检查,每周≥1 次视为达标,11月9日下班前将自查情况 (附件3) 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进行抽查。

以上需报送教务处材料 (附件1-3) 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联系人: 李霞,13873125210。

三、学生评教

(一) 网上评教安排

1.评教时间:2023 年11月8日 12:00-11月12日23:59

2.评教方式: 在评教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教 (http://ehall.sanyedu.com),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4。

3.评教对象:本学期在校学生。

4.被评对象:全体任课教师。

5.评教原则:公平、公正、认真、真实

6.评教要求: 每班参评率不低于 80%

(二)注意事项

1.学生评教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也是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将网上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网上评教期间,教务处将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学生评教的进展情况。

2.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凡是发现有不符合评教要求或代替其他同学填写评教信息的行为,请及时向教务处报告。联系人,戴瑾瑜,15873096998

期中教学检查通知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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