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学院“三教”改革成果评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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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职业教育的各项要求,强化学院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工学院针对教学环节的重点问题,升级教材、激活教法、创新教具,推动“三教”改革产出一批优秀成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定对象

2024年参与学校“三教”改革的全体教师及教学团队。可以教师个人单独申报,也可以教学团队申报,团队申报人数不超过 3人。参评教师无违法违纪、师德师风问题。

二、评选范围

(一)教材评选范围

1.由学校教师任第一主编的外版教材或校本教材。 

2.以下教材不纳入评选范围: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以及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任务工单等。

(二)教法评选范围

1.由学校教师独创,并在课堂上应用且经过1个学期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2.以下教法不纳入评选范围:未经课堂实践检验的教法,申报教法的教师在学校2024年度日常教学巡检中有扣分记录。

(三)教具的评选范围

1.由学校教师自制,可以是原创设计,也可以是在已有市面 教具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创新改进的自制教具。要求教具已在各科教学中使用,并产生较好效果。 

2.以下教具不纳入评选范围:各类途径采购的教具,含采购后拼装的教具;不能重复利用的教具等。

三、评定标准

详见附件。

教字〔2024〕21号 2024年“三教”改革评定工作方案(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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