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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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小组的组建与管理

(1)岗位实习指导老师即毕业设计指导老师。

(2)采用“云就业”实习管理平台进行岗位实习日常管理,各指导老师需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在10月15日前完成实习小组创建(实习小组)。

(3)实习指导教师组建实习小组后,需要在“实习计划”栏目里完成专业实习工作方案填写(实习计划),教务处10月20日通报。

(4)岗位实习对学生的要求:在管理平台提交三方协议(扫描高清版本上传)、填写实习单位信息、每日打卡签到、提交实习日志(每日一篇)、实习总结(实习结束时填写一篇)、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时由企业方进行鉴定)。

二、岗位实习对指导老师的要求:

①指导老师应登录平台审核学生岗位实习基本信息;

②每天登录平台批阅学生实习日志;审阅学生实习每日打卡签到情况(如有异常应联系学生核实情况,遇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学院)。

③实习结束时审阅学生岗位实习总结,并给定学生实习成绩。

④定期通过实地考察、电话、邮件、问卷等形式对学生岗实习情况进行跟踪,保存好相关佐证材料备查。

附件7. 实习小组“云就业”实习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要求与使用手册.pdf

学生实习附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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