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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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5年秋季学期开设的所有大专、中专公共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检查时间

2025年9月6日至9月10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聚焦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教学秩序的运行状况,主要内容包括: 

1.课程开设情况:要求本学期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及排课符合学校要求,任课教师安排合理。 

2.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要求教材到库并发放到位;教室、实验实训场地、体育场馆等教学场所桌椅数量充足,教学仪器设备及教学软件运行良好,场地6S达标;实验实训设备运行正常,实验实训工具及材料准备充分;教学场地及设备安全。 

3.教学资料情况: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料按时上传教务系统,所有资料要求对齐一致。 

4.教学秩序情况:要求教师严格执行《教师日常授课行为规范》,提前5-10分钟进入教学场地调试设备,做好上课准备,严格按教学资料组织教学,严格管理课堂。 

5.学生学习情况:要求辅导员做好开学前教育,通知学生查收课表,杜绝迟到早退及课堂违纪现象,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学习状态。

四、检查方式和要求

1.二级学院自查:各学院须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检查 小组,全面掌握本学期所开设课程信息、开学教学准备情况,组织开展教学资料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安全检查。 

2.职能部门抽查:教务处联合科技处组织检查工作小组日巡查,按照学院全覆盖的原则,重点检查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教学安全隐患排查。 

3.督导推门听课:学校督导根据课表推门听课,重点检查人培方案、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与教学内容的一致性落实情况。 

4.学校抽查:校领导随机进行抽查,全面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教学秩序及师生状态。

五、其它事项

1.各教学单位须于开课前一周将课表分发到位,并通知到授课教师和学生。

2.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并于9月9日下班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 

3.开课第一天教学检查,请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记录检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反馈教务处颜慧姿处。教务处将及时汇总整理检查结果并向各教学单位反馈。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pdf

教师日常授课行为规范(2).pdf



教务处 

202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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