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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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方式

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教务处汇总抽查,督导抽查并作出评价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1.2025年秋季学期相关教学资料(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课件)、教学日志、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学院自查所有教学资料)。教学资料提交方式:在前期已提交的教学资料基础上完善更新(需要修改的部分可以删除后重新上传),上传路径为“教务管理系统-教师资源中心-上传教学资料-2025年秋季学期”教学资料,注意教案中的“课后反思”也需完善。

2.实验(训)室管理情况。各二级学院组织对实训记录登记情况,实验(训)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全面检查实验(训)室安全,对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教师听评课情况。根据学校专任授课教师听评课要求,每学期中听评课≥4次视为达标,教务处将重点抽查各学院教师听评课质量。

4.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各二级学院组织全面检查,且每周≥1次视为达标。

5.为更全面掌握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精准收集教学反馈,建议各二级学院结合自查工作,同步开展学生座谈、教师座谈,并对所用教材情况进行梳理:学生座谈可聚焦学生关注的课程内容适配性、教学方法接受度等问题,充分听取学生对教学环节的意见建议;教师座谈可围绕课程目标达成、教学难点突破、教学资源使用等主题,交流教学经验与改进方向;教材梳理可重点关注教材内容与课程标准的匹配度、教材更新时效性及学生使用反馈等情况。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11月7日下班前将自查情况(附件1-3)电子版及各学院自查的总结报告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三、学生评教

(一)网上评教安排

1.评教时间:2025年11月5日10:00-11月8日23:59。

2.评教方式: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教,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3.评教要求:被评价对象是本学期在校的全体任课老师:评价人为本学期在校的所有学生,评价要求公平、公正、认真、真实,每班参评率不低于80%要求。

(二)注意事项

1.学生评教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的重要反馈,也是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网上评教的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同学。网上评教期间,教务处将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学生评教进展情况。

2.为保证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凡是发现有不符合评教要求或代替其他同学填写评教信息的行为,请及时向教务处报告。

教字〔2025〕38号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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